(不把話明說,因為傻天真地盼望着內地人能搜尋到此文)
早在一個月前,陳君之謬論已讓我寫好下月四日的博文。我以為我不會再為此事多言。但姓曾的,姓呂的不斷挑起包括我在內的中國人的神經。
去年的4月26日是我和愛人結婚的日子,自然值得回憶。剛過去的4月26日,是結婚一週年,也過得非常快樂。
這些快樂、感恩的回憶,加上日子的過去,使我幾乎記不起二十年前的4月26日。若非呂氏真心膠的謬論,我本會查找過去的記錄。二十年前的4月26日,一份自以為代表人民的報紙,(我是中國人民,但那報紙不代表我!)將愛護家國之學生的運動稱為「厂又 廿中十 人一口卩」。兩個月後的第四日前,學生一直只要求跟誣告他們的人對話,只要求那報紙收回4月26日的社論。結果……大家都知道。
盼望着4月26日變為一個單純的結婚紀念日。
Labels: Diary, Family, VIIIIXVII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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